宿迁取消医保户籍限制,个人缴费标准420元/年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推出了一项充满人文关怀的政策: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这一举措意味着,无论是土生土长的宿迁人,还是来自异乡的常住人口或工作者,都将享有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障权利。
在宿迁市宿城区河滨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一位正在办理医保的外来务工人员李女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这项医保新政,她赞不绝口。李女士开心地表示:“现在不需要再往返原籍办理,只需在这里登记一次,就可以直接缴纳医保,而且手机操作非常便捷,扫一扫就能轻松完成缴费。”
根据这项新政,宿迁市的所有居民,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无论是常住人口、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者、农民工、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都将获得参与职工医保的“入场券”。宿迁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杨舒乔表示:“我们推出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打破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异地参保的户籍障碍,同时保障大学生、新生儿等特殊群体的医保权益,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民参保的成果,夯实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根基。”
目前,宿迁市居民的大病住院最高报销额度可达50万元,个人缴费标准保持在420元/年。为了鼓励居民连续参保,新政规定自2025年起,对于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每增加一年,大病报销的封顶线将提高5000元;对于当年未发生报销的居民,次年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也将提高5000元,但累计提高的总额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杨舒乔补充说:“对于外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他们可以凭居住证在市内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在线办理,享受的待遇与本地户籍居民完全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举措》,其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这一政策的实施,让“医保随人走”现实,让在异乡生活或工作的人们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到社会保障,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