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本地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受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体系、激发生育活力的战略决策,我市秉持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昨日正式颁布了由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袂制定的《天津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此举旨在建立育儿补贴机制,减轻家庭生育和养育的经济负担,营造一个更加和谐、温馨的育儿环境。
根据该方案,我市育儿补贴的受众群体为:自2025年1月1日起,依法生育的天津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补贴标准定为每孩每年3600元,采用季度集中发放的方式(分别在2、5、8、11月),申请人每年可一次性领取,发放渠道为“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具体而言,方案规定,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补贴将发放至其满3周岁;而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补贴亦将发放至其满3周岁,其中不足1年的按月折算补贴金额。此外,育儿补贴还将享受税收优惠,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在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申领程序方面,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监护人需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社保账号、银行卡号等相关材料,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申领人可通过线上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支付宝、微信平台的“育儿补贴”小程序,或“津心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申领专区,进行线上申请;亦可线下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协同开展实地核实。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并确认后将信息移交给同级财政部门。
为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对补贴对象的监管,区级部门每年将对新增及已享受补贴的对象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市级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